东莞机动车报废流程

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材料

1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(正、副本)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和号牌;

2、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,提供《营业执照》(事业单位提供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》)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     《委托书》(委托报废汽车公司代办报废业务)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(委托他人代理的,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);

4、机动车所有人更名的,提交相关的更名文件;

5、机动车所有人已注销的,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《注销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或《企业注销查询卡》需加盖市场      监督管理局公章,个人需提交死亡证明复印件及继承人公证书;

6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车辆号牌丢失的,由报废汽车公司代理登报,声明作废;

7、交售火烧、肇事车辆的,应提供火烧肇事报告;

8、车辆存在瑕疵问题应当提请车辆管理部门认定,并提供补充说明材料;

9、其他。

 

 

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

 

 

1、收件:受理、审核车主提交的申请资料;

2、验收:给车辆办理入库登记,打印入库凭证;

3、拓号、查验:

 (1)非监督解体车辆停放在查验区,查验员拓印车架号,PDA查验合格后,送交车管所核档;

 (2)监督解体车辆先拓印车架号送交车管所核档, 核档合格后在车管所民警的监督下解体,并上传解体后照片;

4、开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:查验合格且核档合格的车辆在商务局网站提交申请,开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;

5、注销:打印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,上传资料,申请审核,机动车业务审核通过后归档;

6、档案移交:将机动车牌照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车主身份资料移交到车管所归档;

7、交付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(第一联、第五联、第六联),报废机动车材料可免费邮寄      给车主或由车主自取;

8、向车主支付车辆残值。

2022年5月12日 2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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